2024年6月4日,栾城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人民法庭揭牌成立。环境资源人民法庭主要受理栾城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赵县、晋州市、高邑县、元氏县8个县(市、区)的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成立一年来,栾城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建设,不断提高环境资源审判水平,努力提升审判队伍司法能力,以优质司法服务提升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为守护省会的绿水青山贡献了坚实的司法力量。
巡回审判 一线观审 典型案例助力生态保护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美丽中国需要司法保护。栾城法院环境资源法庭不定期走进乡村、公园和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各类危害环境案件。栾城区柴武台公园公开审理被告人韩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邀请了当地群众及媒体代表旁听,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公开审理张某某、韩某某污染环境罪一案,邀请栾城五中师生代表和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旁听,通过“一线观审”的方式,提升广大群众环保意识。庭审结束后,栾城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干警结合案例,详细讲解栾城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相关职能,普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引导群众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方式,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生态保护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普法宣传 案例讲解 播种生态法治星火
栾城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注重将环境资源审判与普法宣传相结合,通过多种宣传形式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在世界森林日、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节点,积极开展送法进乡村、进景区、进学校等系列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群众普及近年来审结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污染环境、盗伐林木等典型案例,重点解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绿色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适用要点。并结合群众关注的热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进行讲解,面对面解答群众疑惑,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学习法律知识,引导人民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野生动物,也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
司法建议 协同联动 共筑生态保护大格局
栾城区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由区检察院、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共同建立。该基地旨在为破坏生态环境的赔偿义务人实施补植复绿,以替代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基地建成后,已基本实现了“植绿补绿,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修复效果。
主动延伸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积极做好环资案件审判的“后半篇文章”。栾城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充分利用法检联动衔接机制,会同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对占用耕地违规种植草皮的土地复耕情况进行回访勘验,协同有关单位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向耕地农户科普耕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重要性,进一步引导农户树立正确的耕作观念。针对环境资源案件中暴露出的环境监管问题,及时制发司法建议,为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参考。目前共制发司法建议2份,有效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以学促研 以研促审 推进审判工作再上新高度
栾城法院环境资源法庭高度重视法学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鼓励干警积极投身于法学理论与案例实践的深耕研究,《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机制研究》一文在2024年“塞罕坝杯”环境与资源司法保护主题征文活动中获二等奖,为总结审判经验、提炼裁判规则,完善司法理论、优化司法实践提供了有力支撑。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下一步,栾城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创新,多元协作,不断夯实环资审判工作,办好生态环境“小案件”,撬动绿水青山“大民生”,让绿色成为栾城区高质量发展的靓丽底色,以法治之力推动省会生态环境建设不断发展。(通讯员 崔震 张清洁)